办理香港签证6大常见问题汇总[左上]问题一:你想来港就读、从事雇佣工作、受训、投资或定居,是否需要入境签证呢?一般来说,除了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想来港就读、从事雇佣工作、受训、投资或定居,均须在来港前。
[左上]问题一:你想来港就读、从事雇佣工作、受训、投资或定居,是否需要入境签证呢?
一般来说,除了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想来港就读、从事雇佣工作、受训、投资或定居,均须在来港前领取签证。
[左上]问题二: 本人何时需要申请延期逗留?手续如何?
一般来说,访港人士来港旅游∕探亲,必须于逗留期限届满当日或之前离港返回原居地。
访港旅客如有特殊原因或困难需要在港延长逗留期限,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申请。但申请批准与否,将按个别情况考虑。
非内地旅客可前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五楼延期逗留组或入境事务处各分处(港岛区签发旅行证件办事处除外)提出申请。
内地旅客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则只在延期逗留组接受办理。
[左上]问题三:如何申请以受养人身份来港?
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左上]问题四:根据受养人政策来港的受养人在本地学校求学会否受到限制?
所有受养人在港求学,均毋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
[左上]问题五::按受养人政策获准入境的受养人可否在港工作?
下列人士的受养人,可以在港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
- 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来港投资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身份)人士;以及
- 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
但以就读身份来港的人士,其受养人在未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许可下,不得在本港从事雇佣工作。
[左上]问题六:延长逗留期限以便以受养人身份在港居留的申请资格为何?
延长逗留期限以便以受养人身份在港居留的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资格(包括没有改变致使申请人失去保证的情况,例如受养配偶与保证人的婚姻关系改变或保证人身故),以及保证人仍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