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119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开出商业汇票1张,承兑期为3个月。发生的溢余按不含税的价款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贷方,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待处理财产溢余的处理一般不考虑增值税的问题。发生进货退出时,应按商品含税零售价冲减“库存商品”科目,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同时,还应将收回的已付进项税额予以冲销。
供应阶段
1.商业批发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商业批发企业商品的购进主要包括国内购进、国外进口^国内购进又分为一般商品购 进和免税农产品收购等,企业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国内购进一般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物资企业从国内购进一般商品,应根据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货金额, 记入“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科目,按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批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从本市加热器厂购进加热器20 台,每台不含税买价350元,总计7000元。进项税额119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开出 商业汇票1张,承兑期为3个月。商品已提回验收入库,则相关会计处理为:
①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商业汇票等作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
贷:应付票据 8190
②根据收费单等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7000
贷:在途物资 7000
(2)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其账务处理与(1)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由于购进的是初级农 产品或者说直接从农业生产者那里收购的,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根据购 进的农产品的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加以确定。
例:某农副产品收购企业核定所属某收购站业务周转金9000元,作为日常收 购资金,本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①财会部门向某收购站划拨定额周转金9000元,根据收购站领款收据及现金支票存根 作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某收购站)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②收购站定期编制“农副产品收购汇总表”向财会部门报账,本月共收购农副产品3000 公斤,收购金额8850元,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根据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签发现金支票,补 足其业务周转金。则会计分录为:
借:物资采购 7699.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50. 5
贷:银行存款
(3) 进口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进口商品,其釆购成本一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为基础)和 应缴纳的关税。若进口商品系应税消费品,则其采购成本中还应包括应纳消费税。进口商 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国内购进商品的基本相同,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外汇与人民币的 折合,因为进口商品要使用外汇,企业记账要以人民币作为本位币;二是进口商品确定进项 税额时的依据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 企业购进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短缺或溢余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或溢余,也要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发生的溢余按 不含税的价款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贷方,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待处理财产溢余 的处理一般不考虑增值税的问题。企业购进的商品因管理不善发生的毁损与短缺,应当将 已付的损失商品货款及相应的进项税额一起转账。
例:某百货批发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全部款项12810元,其中专用发票上注明 的价款为10000元,税额为1700元,对方代垫运费111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货物运输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运费1000元、税额110元),价税款项合计及代垫运费已由银 行划拨,则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物资采购 H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10
贷:银行存款 12810
上述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有1000元的货物毁损,根据毁损商品报告单,企业作会计分录为:
实际入库商品:
借:库存商品 9900
贷:物资采购9900
毁损商品: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281
贷:物资采购 1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81
2.商业零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由于商业零售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采用“售价记账、实物负责制”,而且商品的销售收 入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实行增值税以后,,进销业务的核算与其他企业相比有一 定的复杂性。也就是说,既要保持零售企业多年来形成的比较科学的“售价核算、实物负责 制”,又要按照增值税的要求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缴纳的税金。
(1) 一般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进商品仍按不含税成本借记“物资采购”科目,按进项税 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已付的全部款项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商品入库时,仍按原来的含税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不含税的进价贷记“物资 采购”科目,再按含税的进销差价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 进货退出的账务处理
零售企业购进的商品在验收入库后,由于各种原因,要向供货方提出退货要求,经同意 后,可将原购进商品退还原供货单位。发生进货退出时,应按商品含税零售价冲减“库存商 品”科目,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同时,还应将收回的已付进项税额予以冲销。
例:某零售商业企业本月上旬购进A种商品2000件,每件进价50元,增值税 额8. 50元,含税售价65. 52元,经甲营业柜组拆包上柜时,发现有200件商品在质量上有严 重缺陷,经与供货单位协商,同意退货。如数退出该商品后,收回价款存入银行。根据有关单证,作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商品进销差价 3104
贷:库存商品——甲营业柜组 131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此业务在登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时,应在“进项税额”专栏用红字反映。 在实务中,为了真实反映每个供货单位提供商品的质量状况,一般将上述一笔会计分 录分为两笔进行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物资采购——x x供货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借:商品进销差价 3104
物资采购----x x供货方 10000
贷:库存商品——甲营业柜组 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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