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祭仪式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停车鸣笛致哀1分钟期间,对于有急救、紧急救援等特殊情形的车辆,要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绕城公路和各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不在停车鸣笛范围内。
12月13日 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6年国家公祭仪式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
2016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
如果您当天开车上路,为确保安全,请在临近上午9:55不要进入高架、隧道,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9:58开始,行驶在路口的车辆请驶离路口有序缓慢停放,路段上车辆请按车道有序缓慢停车、切勿急停,确保交通安全。待全城警报拉响后,请驾驶人停车鸣笛致哀,时长1分钟,警报结束后恢复正常,请按交通信号灯和执勤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
停车鸣笛致哀1分钟期间,对于有急救、紧急救援等特殊情形的车辆,要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绕城公路和各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不在停车鸣笛范围内。